2013年5月25日 星期六

如潮水逝去

    

    記憶給人的錯覺是,在你以為自己記得深刻的當兒,其實遺忘就更多。
    二千年以後,我來到吉隆坡當記者,租房,租屋,搬家,生活緊湊熱鬧。四年間搬過三間房子。第一棟房子,屋友都是業界的同事,除了我,其他女生都是編輯,彼此不熟,同住一段日子熟絡之後,卻又打算搬家了。
    我和朋友兩人,鼓起勇氣承租一棟相當舊的房子。那棟房子近三叉路口,灰塵很多。不知為何,它分明又灰又暗,我們都敢租下來。灑了肥皂,用硬毛刷子,跪在樓梯上,整夜洗刷,搞得腰酸背痛,可那樓梯灰塵頑固如故。我很感激當時有她為伴。她剛大學畢業,我剛脫離工廠,彷佛忽然呼吸到自由,都懷抱著一種振奮的心情來到首都,在那棟房子里迎接新生活。
    這間屋子又吵又髒,一年後便再度搬家。第三棟房子,我們張貼廣告征求屋友,有兩間房需要找人來住。我們打算細辨挑選來人,但其實回應也不多,其中印象最深刻的,是一個馬來男孩子。他打電話來問,你們這里有房子出租嗎?我一听對方的腔調就心里有數了,我說有的。對方又問,我可以租嗎?我是馬來人。我說,上面有寫明,我們征求華裔屋友。哦,是這樣嗎?對方說,馬來人不行嗎?我覺得不好意思,便說,我再考慮,請你隔兩天再打來。
    我忘了自己有沒有問對方的背景,印象中他是個學生。和友人商量,她听了只是笑笑,忘了她說什麼。也許話都是我說的﹕屋子是要下班回家歇息的地方,如果覺得不安,還可以慢慢再找。左思右想,還是拒絕了。總之,心理鴻溝難以跨越。不久,我就開始寫〈別再提起〉的前身,一篇萬余字的小說,不過這篇小說始終沒有見光,現在連原稿也不見了。如果和他同住,可能小說會有點不同吧,大概。
    這已經是十年前的事了。在這期間,都市以其各種活力蓬勃的形態,強烈地吸引著我。
    如今在金寶,我只和丈夫同住。這里房租便宜,我們第一次享用整間屋子。此處小動物繁殖旺盛,壁虎,各種不知名毛毛蟲,飛蛾,甚至連剛剛出世、體型出奇迷你的青蛙,夜間都鑽到燈火通明的屋來。它們不必征求我的同意,躬身自問,我也沒有。這本是它們的地盤。在書架上,只要哪個格子幾天不翻動,立刻就結蛛網。壁虎天天在同樣的地方留下糞便。我不常煮食,所以連煤氣爐也成了蜘蛛的家。
    住在鄉下,房子再也不像以前那樣呼朋喚友了。我想得習慣無聊,必須要接受無聊。最初住進來的兩年多,白天里熱得像火爐,每天坐在大風扇底下,揮汗打稿。有時非常順利,一天可寫一千多字,不過這種進度是很罕有的,大部分時候,一天只能寫五六百字,有時更少,有時好不容易積累了一萬多字,擱下一段日子以後再看,覺得不行,全部刪掉重寫。漸漸習慣,這就變成生活,變成蛛網般的白。但每個人寫作也都是這樣的吧,必然是這樣的,能寫多少就寫多少。
    距離〈別再提起〉十年,才終於出書。《迷宮毯子》能夠出版,我很感激錦樹,還有許許多多的人。僅以此文感謝這十年來偶然相遇相聚的朋友,僅就這點記憶,紀念那如潮水逝去的時光,祝大家新年快樂。


2012-01-08刊星洲日報/文藝春秋平上去入:賀淑芳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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